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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衡州】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宣传
发布时间:2024-04-13 14:49:06 | 撰稿人:管理员 | 浏览: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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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

  2024年4月15日

  将迎来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

  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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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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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一)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二)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三)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五、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六、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至八十二条规定:

  (一)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三)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