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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衡州】关于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1-28 15:19:52 | 撰稿人:管理员 | 浏览:52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使用频率增多以及中小学生生活经验缺乏,应变能力差,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学生违法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危害严重

  一是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骑行安全提示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到公共道路骑行。

  2.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超员驾驶。

  4.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5.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孩子安全无小事,家长作为监护人,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及监护人严加管教监督,杜绝发生交通事故,以免给孩子和家庭造成伤害。

  安全是快乐、幸福、健康的首要因素,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平安伴随每位孩子、每个家庭。

  衡州高级中学

  2023年11月28日